药品包装盒【商品名】指生产企业自己给自己的产品注册一个商品名,以和别家企业生产的同种药品相区别。【商品名】代表的是厂家,如【通用名】为阿托伐他汀钙的【商品名】就有立普妥、阿乐和山乐汀等等。这表明阿托伐他汀钙有多个厂家生产,通用
名一致,但通用名无法区分是哪一家生产的产品。为了方便,各个厂家就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上贴了特定的标签,即起了商品名或者说起了个【小名】,便于流通和销售。毕竟,对于消费者来说【立普妥】与【阿托伐他汀钙】比起来更容易记忆。
国家《处方管理办法》(卫生部令53号)第十七条规定医师开具处方应使用药品通用名。因此,我们在选购药品时应牢记药品通用名,只要药品的通用名与医师处方一致,就说明这是我们需要购买的品种。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在购买药品的时候,可能出现同一个通用名的药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厂家生产(多个商品名)的情况,我们可以依据个人考虑因素进行购买,比如对价格的接受程度。
2.如何区分药品包装盒【通用名】和【商品名】?
国家规定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,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,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。